联合国成立60周年之中国与联合国
10余次参与维和
1988年9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1989年中国首次派人参加了联合国纳米比
亚过渡时期协助团,帮助纳米比亚实现从南非独立的进程。1992年4月,中国第一支“蓝盔”部队———军事工程大队赴柬埔寨执行任务。
至2003年,中国军队已先后参加了10余项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国最近一次较大规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是2003年4月向刚果(金)派遣一个175人的工兵连和一个43人的医疗分队,目前,这支部队仍在刚果(金)执行任务。
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坚持联合国50多年来公认的三项原则:一是开展维和行动需要当事国或当事方的同意;二是保持中立;三是在自卫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
联合国维和特派团的士兵不向联合国效忠。自愿派遣军事人员和民警的政府保留对在联合国旗帜下服务的各自部队的最终权力。联合国按照每个士兵每月大约一千美元的统一费率偿还那些自愿派遣人员参加维和的国家,联合国还偿还各国的设备费用。